H-1B“10万美元”收费又杀回来了!这次连美国境内申请人也可能要交?
今年6月,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此前推出的10万美元H-1B附加费违法。这一裁决让不少留学生和美国雇主暂时松了一口气。 然而,仅仅两个月后,H-1B高额收费政策再次出现。 8月24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向《联邦公报》提交拟议规则,计划针对部分新H-1B申请征收103,265美元的一次性附加费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笔费用并不是替代原有申请费,而是在现有H-1B申请费用之外额外收取。 那么,这项拟议规则究竟会影响哪些人?美国境内申请人是否也需要缴费?留学生未来还能否通过H-1B留在美国工作? H-1B高额收费为何再次出现? 这并不是特朗普政府第一次尝试大幅提高H-1B申请成本。 2025年9月,特朗普政府通过行政令推出10万美元H-1B附加费。随后,20名民主党州检察长提起诉讼,质疑该政策的合法性。 2026年6月,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裁定,这项收费缺乏国会授权,实质上属于政府无权自行征收的“税收”。特朗普政府随后提出上诉,但在2026年7月,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拒绝暂缓执行相关裁决。 此次,DHS没有继续单纯依靠行政令,而是改为通过正式的联邦监管程序推动新收费政策。 根据拟议规则,新的附加费金额为103,265美元,适用于部分需要占用年度配额的H-1B新申请,并且需要叠加在现有申请费用之上。 目前,该规则仍处于提案阶段,已经进入公众评议程序,尚未正式生效。DHS表示,这笔费用主要用于弥补政府在H-1B申请审核、背景审查以及相关合法移民项目管理方面产生的行政成本。 哪些H-1B申请人可能受到影响? 此次拟议规则针对的核心群体,是cap-subject H-1B,也就是需要参加年度抽签、占用法定名额的新H-1B申请。 目前,H-1B年度名额主要包括: 65,000个常规名额; 20,000个美国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专项名额。 这意味着,美国硕士、博士毕业生并不会因为拥有美国学历而自动获得豁免。 如果毕业后需要参加H-1B抽签,并占用年度名额,那么同样可能受到这笔附加费用的影响。 与此前主要针对境外申请人的10万美元政策相比,此次拟议规则的覆盖范围明显扩大。只要申请属于需要占用年度名额的新H-1B申请,无论申请人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都可能需要缴纳这笔费用。 不过,并非所有H-1B申请都会受到影响。目前拟议规则明确的豁免类型主要包括: H-1B延期申请; 符合条件的境内雇主变更,也就是常见的H-1B transfer; 高校、相关非营利机构等免抽签类别的H-1B申请。 简单来说,已经持有H-1B身份、申请延期或符合条件进行雇主变更的人,与刚毕业、准备首次参加抽签的人,受到的影响并不相同。 对中国留学生有什么影响? 对于中国留学生而言,较为常见的留美就业路径是:F-1学生签证 → OPT → H-1B抽签。 如果新规最终落地,雇主在原有申请费用之外,还需要承担超过10万美元的附加费用,那么企业是否愿意继续招聘需要办理H-1B的国际毕业生,将成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大型跨国企业或许具备一定的成本承受能力,但对于初创企业和中小型公司而言,额外增加10万美元以上的用工成本,可能会显著降低其招聘国际学生的意愿。 此前10万美元政策实施期间,实际愿意承担这笔费用的雇主数量就相对有限。因此,如果103,265美元的新收费最终生效,部分国际学生可能面临更严格的就业筛选,尤其是在需要首次抽签、且雇主规模较小的情况下。 不过,目前这项规则仍未正式生效。接下来还需要经历公众评议、政府审查和最终规则制定等程序,也可能面临新的法律挑战。 因此,现阶段还不能简单地说“所有H-1B申请都必须支付10.3万美元”。 H-1B之外,职业移民规划也值得提前考虑 如果未来H-1B政策继续收紧,留学生和海外专业人才仅依赖抽签留美的风险可能进一步增加。 对于计划长期在美国发展的申请人来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评估EB-3等职业移民路径。 部分申请人还可以考虑EB-3+EW-3双轨规划:一方面启动EW-3相关PERM流程,争取尽早锁定优先日;另一方面同步推进EB-3。 在符合相关移民规则的前提下,如果后续EB-3的I-140获批,也可能利用更早的EW-3优先日进行衔接。 这种规划的重点,并不是简单追求“更快拿到绿卡”,而是通过多路径布局,减少对单一签证或单一政策的依赖,尽可能提前锁定优先日,为未来身份转换保留更多选择。 按照目前的规划思路,部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整体周期有机会控制在约4.5年左右。但需要强调的是,实际时间仍会受到PERM审理、I-140审批、排期变化、签证名额以及个人背景等多重因素影响,并不能理解为固定周期。 目前,10.3万美元H-1B附加费仍处于拟议阶段,最终是否落地、具体适用范围如何,仍需等待后续官方信息。 对于留学生和计划赴美发展的专业人士来说,与其等政策正式生效后再被动应对,不如提前了解H-1B、EB-3等不同身份路径,并结合自身学历、职业、雇主情况和长期目标,做好多方案准备。 政策变化难以预测,但身份规划可以提前开始。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整理自网络及公众号,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未能找到文章出处,望谅解,如果有侵权行为,请与本账号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申明原文作者或者将侵权文章删除。并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2026年9月美国移民排期出炉!职业类原地踏步,亲属类大幅前进
近日,美国国务院更新了2026年9月的移民排期表。 职业移民: 排期表A:EB4前进61天,其他各类别无变化; 排期表B:各类别均无变化。 亲属移民: 排期表A:F1前进403天,F2-A前进31天,F2-B前进598天,F3前进890天,F4前进781天; 排期表B:F1前进231天,F2-B前进243天,F3前进610天,F4前进497天。 职业移民排期 排期表A:最终裁定日 EB-1: 2023年7月1日,无变化; EB-2(NIW): 2021年9月1日,无变化; EB-3技术类: 2022年1月1日,无变化; EB-3非技术: 2019年5月1日,无变化; EB-4:2022年12月15日,前进61天; EB-5(直投和区域中心):2016年12月1日,无变化; EB-5预留类别(乡村,高失业率地区以及基建项目):无排期。 排期表B:递交申请日 EB-1: 2023年12月1日,无变化; EB-2(NIW): 2022年1月1日,无变化; EB-3技术类: 2022年1月8日,无变化; EB-3非技术: 2019年10月1日,无变化; EB-4:2023年1月1日,无变化; EB-5(直投和区域中心):2017年3月1日,无变化; EB-5预留类别(乡村,高失业率地区以及基建项目):无排期。 亲属移民排期 排期表A:最终裁定日 F-1:2020年1月22日,前进403天; F-2A:2026年8月22日,前进31天; F-2B:2019年8月22日,前进598天; F-3:2014年10月22日,前进890天; F-4:2011年10月22日,前进718天。 排期表B:递交申请日 F-1:2020年2月1日,前进231天; F-2A:无排期; F-2B:2019年9月1日,前进243天; F-3:2014年11月1日,前进610天; F-4:2011年11月1日,前进497天。 9月签证公告发布后,部分亲属移民类别出现明显前进。美国国务院解释称,2026财年期间,受相关行政措施影响,部分国家的移民签证签发量低于预期。为充分利用年度签证名额,DOS近几个月提前推进了多个亲属和职业移民类别。 简单来说,部分名额没有按原计划使用,因此被释放给其他需求较大的类别。不过,这种前进更多是阶段性调整,并不代表排期会一直保持当前速度。 在排期前进的同时,国务院也对EB-2和EB-5非预留类别发出提醒。 由于EB-2申请需求较大、签证使用量增加,其最终裁定日可能在2026财年结束前进一步倒退,甚至暂时变为不可用。 EB-5非预留类别,也就是旧政EB-5,随着需求持续增加、年度名额接近用尽,未来同样存在排期倒退,甚至暂停签发签证的可能。 这说明美国移民排期并非只会前进。排期短期加速后,如果申请需求集中释放、名额消耗加快,后续仍可能出现倒退。因此,职业移民申请人应尽早规划路径,避免单纯等待排期变化。 排期波动下,更需要提前规划移民路径 从近期排期变化可以看出,移民签证名额的分配和使用情况,会直接影响不同类别的推进速度。某一类别短期前进,并不代表后续一定会持续加速;而当申请需求集中释放、年度名额快速消耗时,排期也可能出现倒退。 因此,对于正在考虑职业移民的申请人来说,与其被动等待排期变化,不如结合自身条件,提前评估是否可以同时布局不同的申请路径,尽早锁定优先日,降低单一路径带来的时间风险。 如果申请人的背景和岗位符合相关要求,可以进一步考虑EB-3+EW-3双轨规划,在排期存在窗口时争取更主动的安排。 核心逻辑是:先启动EW-3的PERM流程,尽早锁定优先日;与此同时同步推进EB-3。 等EB-3的I-140获批之后,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可以使用更早的EW-3优先日。 这样做的意义在于,不把所有时间都押在单一路径上,而是尽可能提前锁定优先日,同时保留另一条职业移民通道。 按照目前的规划思路,整体周期有机会压缩到约4.5年左右,相比单一路径等待,可以争取节省相当可观的时间。 当然,实际周期仍然会受到PERM、I-140、排期变化、签证名额以及申请人具体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并不能简单理解为固定4.5年获批。 排期有窗口的时候,真正重要的不是猜下一步会涨还是会跌,而是提前把能够启动的步骤启动起来。 对于计划走美国职业移民的人来说,EB-3+EW-3双轨规划,可以作为一种值得评估的路径。 先锁定优先日,再根据后续排期和案件进度灵活选择,更有利于降低单一路径带来的时间风险。 如果你的目标是美国职业移民,现在更应该关注的,不只是“排期走到哪里”,而是“自己的优先日什么时候能够锁定”。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整理自网络及公众号,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未能找到文章出处,望谅解,如果有侵权行为,请与本账号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申明原文作者或者将侵权文章删除。并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近期,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发布政策公告PA-2026-05,对移民申请的证据审查规则进行了重要更新。 本次调整中最关键的变化是:如果申请人在首次递交时未提交必要的初始证据,或现有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申请资格,移民官可以不发补件通知(RFE)或拟拒通知(NOID),直接作出拒绝决定。 这意味着,过去常见的“先递交、后补材料”模式,未来将面临更高风险。 新规核心变化:补件不再是必经流程 根据最新审理指引,申请人必须在首次递交时就完成对自身资格的充分证明。 如果申请缺少规定的初始证据,或材料无法形成基本的资格支撑,移民官不再有义务先发RFE,而是可以直接拒件。 需要强调的是,RFE和NOID并未被取消。 在认为有必要补充信息的情况下,移民官仍可发出补件或拟拒通知。 但关键变化在于: 补件机会不再“默认存在”,而是“视情况而定”。 这也意味着,案件成败越来越取决于一个核心环节:首次递交材料是否完整、证据链是否成立。 该政策适用于2026年8月5日及之后提交的申请,以及仍在审理中的案件(特殊项目另有规定的除外)。 影响范围广,重点类别需特别注意 此次调整覆盖USCIS审理的绝大多数申请类型,包括: 身份调整(I-485) 职业移民(I-140等) 家庭移民 身份延期与转换 入籍申请(N-400) 其中,对“高度依赖证据与法律论证”的类别影响更为明显: EB-1A 杰出人才 若无法在递交时完整对应“杰出能力”标准,或证据不足以支撑核心成就,案件可能在无RFE情况下直接被拒。 NIW 国家利益豁免 不仅需要专业能力证明,还需完整论证“国家利益豁免”逻辑。若论证链条不完整,风险显著上升。 EB-5 投资移民 资金来源、资金路径、投资结构及项目文件均为关键证据。任何核心环节缺失,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 因此,在新规下,一个重要变化是: 材料数量不等于材料充分,关键在于是否覆盖所有法律要件。 RFE处理方式也需重新理解 新规不仅影响首次递交,也对RFE回应提出更高要求。 如果收到RFE,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整回应。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RFE回复不完整,可能不会再次获得补件机会。 在某些情况下,移民官可能直接基于现有材料作出最终裁决。 因此,RFE阶段的正确做法是: 先明确移民官“缺什么” 再针对性补齐证据 确保一次性完整回应 而不是分批提交或“先交再补”。 新规下,申请人应如何准备? 面对更严格的审查机制,申请准备需要从“补救思维”转向“一次性通过思维”。 可以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 严格对照初始证据清单 每一类申请都有明确的Required Initial Evidence要求,这是最基础的审查门槛。 递交前必须逐项核对,确保没有遗漏。 2. 做“无RFE模拟审查” 递交前可以自检: 如果不发RFE,案件是否仍成立? 每个核心条件是否都有直接证据? 是否存在依赖“后续补充”的关键点? 如果答案不确定,说明材料仍需完善。 3. 强化证据逻辑,而非简单堆材料 移民申请的核心不是“材料多少”,而是“逻辑是否成立”。 尤其是EB-1A、NIW等类别,需要清晰回答四个问题: 申请人是谁 符合什么标准 证据在哪里 为什么这些证据足以支持批准 只有形成完整逻辑链,才具备稳定通过基础。 “先递交再补件”的思路正在失效 此次政策调整释放出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 不要再把RFE当作申请流程中的“第二次机会”。 过去,一些申请人可能依赖“先递交占位,再等待补件”的策略。但在新规下,这种方式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 更稳妥的做法是: 在递交前完成全部准备,而不是寄希望于后续补救。 一份合格的申请,应在提交前就完成: 资格梳理 材料核对 证据匹配 逻辑论证 因为在新规则下,一个原本可以通过RFE补救的问题,现在可能直接导致拒件。 此次USCIS规则调整的核心并非“提高门槛”,而是强调: 申请质量必须前置完成。 对于计划申请美国身份的人来说,真正需要改变的不是材料数量,而是准备方式。 如果您正在规划EB-1A、NIW或EB-5等申请,或对自身材料完整性、证据链结构存在疑问,建议在递交前进行系统评估,尽可能降低因初始材料不足带来的风险。 在新规之下,决定结果的,不再是“能不能补件”,而是“第一次是否已经准备充分”。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整理自网络及公众号,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未能找到文章出处,望谅解,如果有侵权行为,请与本账号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申明原文作者或者将侵权文章删除。并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