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过去60个月内至少拥有36个月的全职商业运营经验,并且在过去12个月中参与公司的行政管理或者参与将计划在安省开创生意类型相关的商业管理;
2、申请人必须是公司股东或高层管理者;
3、净资产要求:计划开创的公司若选择在大多伦多地区内,则申请人需拥有净资产至少150万加元,若选择在大多区外,则要有净资产至少80万加元;
4、为加拿大公民以及永久居民创造至少两个全职职位;
5、若申请人打算使用合作伙伴的形式拥有及运营该企业,而且其合作伙伴也需要被安省提名。则合作伙伴也需同时符合以上的要求,并且开创生意的个人投资额是单独申请投资额的两倍(如在大多区内,申请人以及合作伙伴每人需要投资100万加元,一共200万加元);
6、申请人(以及合作伙伴,如有)成功地在安省创建公司后,需要在申请省提名之前完成语言要求,即雅思除阅读4分,其余听写说都需要5分;